文件名稱
|
發布機構
|
發布時間
|
主要內容
|
《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
|
衛生部
|
1989 年 11 月
|
對化妝品生產企業的衛生監督實行衛生許可證制度,《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并頒發,有效期四年,每 2 年復核 1 次。未取得《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單位,不得從事化妝品生產。
|
《化妝品衛生監督
條例實施細則(2005 年修正本)》
|
衛生部
|
2005 年 5 月
|
對《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審核批準程序及相關管理辦法進行了說明,特殊用途化妝品投放市場前必須進行產品衛生安全性評價,并由國務院衛
|
|
|
|
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
|
《化妝品廣告管理辦法(2005 年修正本)》
|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5 年 9 月
|
對化妝品廣告中產品的命名、功效、成分等的宣傳內容做出了限制,對化妝品因質量等問題造成對消費者傷害的情形等規定了對相應主體的處理標準。
|
《衛生部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申報受理規定》
|
衛生部
|
2006 年 5 月
|
對由衛生部許可的特殊用途化妝品和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的申報以及行政處理的要求及程序做出了規定。
|
《化妝品衛生規范
(2007 年版)》
|
衛生部
|
2007 年 1 月
|
該規范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化妝品,規定了對化妝品原料以及化妝品 終產品的衛生要求。
|
《衛生部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檢驗規定(2007 年版)》
|
衛生部
|
2007 年 5 月
|
規范了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檢驗工作,對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檢驗機構的認定以及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檢驗工作管理的具體情形作出了說明。
|
《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2007 年 8 月
|
加強了對化妝品標識的監督管理,規范化妝品標識的標注,防止質量欺詐,保護消費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
|
《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管理辦法》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
2011 年 4 月
|
規定了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生產企業應按要求進行產品信息備案,并說明了相關備案的流程與要求。
|
《化妝品行業十二五發展規劃》
|
中國香料香精化妝品工業協會
|
2011 年 5 月
|
十二五期間,化妝品銷售和進出口貿易爭取保持持續平穩增長,銷售額平均年增長速度穩定在 9%左右,到 2015 年銷售額力爭達到 2,300 億元左右,出口貿易額年均增長穩定在 10%左右,到 2015 年出口額力爭達到 25 億美元左右。
|
《關于加快推進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
2011 年 11 月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國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的管理,制定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的相關政策法規規定及技術標準并監督實施;制定監測哨點的人員、設備、環境和管理等方面應具備的條件,組織開展對監測哨點的認定、考核,并實施動態管理,通報全國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情況。
|
《關于化妝品領域落實﹤標準化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的意見》
|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管理總局
|
2012 年 10 月
|
要堅持以服務化妝品行業科學發展和安全監管需要為主題,以支撐加快轉變化妝品行業發展方式為主線,到十二五末,努力實現我國化妝品標準質量水平明顯提高,化妝品標準化整體質量效益明顯提升,標準體系能基本滿足化妝品生產、流通、消費和監管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