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融辦等多部門近日聯合出臺《浙江省促進互聯網金融持續健康發展暫行辦法》,明確互聯網金融以服務實體經濟為本,走新型專業化金融服務模式之路,并力爭將浙江打造成全國互聯網金融創新中心。 《暫行辦法》明確了互聯網金融是金融業與互聯網產業、現代信息技術產業相互融合的新興產物,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金融產品網絡銷售平臺、大數據金融以及互聯網金融門戶等新興業態。 針對業界普遍擔心的互聯網金融行業規范和安全問題,文件中重點對第三方支付機構、P2P網絡借貸平臺、股權眾籌融資平臺、金融產品網絡銷售平臺4個領域的制定了應遵守的“游戲規則”。要求浙江的互聯網金融企業要堅持底線思維,在業務發展上遵循相應規則,必須在不觸碰法律紅線的空間內創新發展,嚴格遵守現有的法律法規和今后出臺的法律法規,牢牢守住不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洗錢、非法經營等法律底線,嚴控政策風險、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等。 股權眾籌融資平臺應遵守的主要規則: 1.股權眾籌不得向社會公開或采用變相公開方式發行,融資者或融資者發起設立的融資企業的股東人數應當符合《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2.股權眾籌融資平臺應當遵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對參與其業務的投資者設置準入條件。應當在明顯位置公示警示風險底線,充分揭示產品的風險,與投資者簽署風險揭示書。 3.股權眾籌融資平臺應當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保證投資者可以按照投資合同約定的時間,獲取約定的融資項目信息,不得出現誤導性或虛假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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