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犯罪之后,尤其是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之后,當事人都急于申請取保候審。但是根據司法實踐中情況來看,申請成功的幾率并不高。這是因為很多人對取保候審的申請條件理解錯誤,在申請過程中出現了偏差導致的。那么,應該如何申請取保候審呢?現實生活中,取保候審是怎樣申請的?讓優辯律師為您解答。 一、如何申請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方法。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請的律師申請取保候審的,應當書面向公安機關提出。 公安機關同意取保候審的,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公 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責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對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時責令其提出保證人和交納保證金。保證金數額根據 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經濟狀況、案件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性以及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等情況,綜合考慮確定。 二、取保候審是怎樣申請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取保候審,不過辦理取保候審,申請人應當掌握以下技巧: 1、根據具體案情,尋找、挖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具有的取保候審的客觀條件。如從輕減輕處罰的情節、主觀惡性、身體健康狀況、排除犯罪的證據等等。 2、積極引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屬減輕社會危害性。除了具備取保候審的客觀條件外,如果主觀上具有以下情節者,辦理取保候審更為容易。 (1)自愿認罪的,并如實交待犯罪事實。 (2)積極主動揭發、檢舉同案犯或他人犯罪事實的,或提供破案線索的。 (3)有自首、立功情節的。 (4)財產案件,退贓,積極交納罰金的。 (5)人身損害案件,積極賠償被害人,并爭取到被害人諒解的。 3、 充分溝通。辦案中,同公、檢、法機關的溝通非常重要,實踐中,要針對不同情況,靈活應變,與辦案人員辦案單位溝通,與被害人溝通,協調好各方面的關系。溝通要及時、充分,刑事案件有極為嚴格的程序,司法機關對相關辦案人員更有嚴格的錯案追究制度,因此一旦發現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證據或者事實或法律規定,要立即與辦案人員聯系,提醒辦案人員采納,不能耽誤,否則一旦錯過機會,再想說服辦案人員“改錯”難度非常大。 對于取保候審的申請,專業刑事辯護律師常年辦理刑事案件,非常熟悉司法機關的工作程序,也對其工作人員有一定的了解。為了保證取保候審能夠獲得成功,可以請辯護律師參與進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