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之分析
來源:中國法院網長春法院 作者:張立國 時間:2016-05-25
未成年人犯罪在刑事案件中仍占有一定的比例。從近三年犯罪數量上看呈下降趨勢,以我院為例。2008年24件,涉案人員35人;2009年23件,涉 案人員21人;2010年15件,涉案人員24人。整體看來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齡化,且多為團伙型犯罪, 犯罪涉案的罪名,主要集中于搶劫、傷害、尋釁滋事、斗毆、盜竊等幾類社會危害較大的刑事犯罪。從犯罪的作用上看以2010年為例,有一名是主犯,其余均為 從犯。 從犯罪人員的構成上看,他們大多為社會人員,也有的是在校學生。現結合我院所審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析如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一)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 1、由于未成年人缺乏理性思考 他們熱情過高,理智不夠,易沖動,他們喜歡模仿電影電視里的情節,甘為朋友赴湯蹈火,兩肋插刀。常常為哥們兒去打架斗毆、搶劫、盜竊,甚至行兇殺人。他們 視打架斗毆為“英雄”,視冒險亡命為“快樂”。一旦遇上不良因素的影響,就會走向歧途,走向犯罪。同時還存在著逆反心理,他們有時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并 刻意與父母、老師的規定、紀律對著干。 2、性心理的扭曲與強化 在這一時期,他們對性有一種好奇心、神秘感和“嘗試欲”。 偷偷看黃色小說、色情報刊、黃色錄像,甚至想模仿嘗試其中的黃色情節,尋求剌激。這種扭曲心理的不斷強化,一旦條件適宜,少數未成年人就會失去控制能力,實施攻擊性的“性發泄”,走向了性犯罪。 3、文化程度偏低,典型的法盲 從被告人文化程度來看,均不同程度偏低,大多為小學文化或只念過初中一、二年級, 法盲現象嚴重。大多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平時根本不學法、不懂法,哪些事干得,哪些事干不得,那些事干了是犯法,根本不知道,如肖某、錢某某、趙某某, 韓某某等盜竊一案,該四被告人于2009年8月至11月間,在本村農戶家院內或院外,分別參與盜竊大鵝四到十三起,總計59只。盜竊的大鵝大多都被他們吃 掉了,被抓時還不知道他們的行為是犯罪,錢某某說他認為就是打人是犯罪,讓聞者哭笑不得,當其了解了自己的行為確實構成犯罪后才恍然大悟:“ 早曉得這樣也是犯罪,我就不干了”。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外在因素 1、家庭的影響 很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告人所處的是單親家庭或父母離異,家庭教育極度欠缺,并且本人性格也比較怪異,同時有的家長在平時不能正面去教育孩子。 家長自身沒有良好的品格,不尊紀守法,給孩子從小帶來了不良的影響。 如被告人李某、王某某、王某某搶劫一案,三被告人因從外地到榆樹看網友,因無吃住及坐車的費用,遂產生搶劫的想法,在榆樹市客運站附近二次持水果刀和仿真 玩具手槍搶劫水果商店,搶得人民幣230元,飲料二瓶、香煙一盒。李某系父母離異,其跟隨父親一居生活,且其父喝酒、賭博對孩子疏于管理,導致李某某在成 長的關鍵時期偏離了正確做人的軌道。王某某父親去世,同母親一起生活,同樣由于家庭的教育欠缺,而走上了犯罪道路。 2、電腦、網絡等對未成年人產生的消極影響 近年來,隨著科技的發展,電腦、網絡的普及和走進尋常百姓家庭,街頭網吧等如雨后春筍出現,一些未成年人整天在網絡上打游戲,心中只有網絡世界,整 天整天不回家,錢用完了,就和網友學游戲上的暴力鏡頭,去搶劫。大多數搶劫案件中所搶的錢都用于上網或吃飯了,有的未成年人沉迷于黃色網站,導致走上犯罪 道路......任何事物都有他積極和消極的兩面性,由于未成年人好奇心強和貪玩的天性,加之青春期的沖動,網絡便滿足了他們的這些特點而大受歡迎,但這 一年齡段的未成年人對是非、對錯辨別能力較差,如果家長不加以正確引導,社會不加以必要限制,網絡就會對未成年人的成長產生消極的負面影響。 3、身邊人的影響 有的未成年人由于不能在校認真的學習,逃學、綴學同社會上不三不四的人接觸,學會抽煙、喝酒、上網,甚至吸毒 ,由于其辨別能力不強,是非觀念薄弱,容易受到外界客觀因素影響,從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4、學校的教育作用沒能得到充分的發揮 學校的教育是綜合素質的教育,即包括傳授知識、學習技能,同樣重要的也要進行德育教育,即教育學生如何做人的問題,當前教育體制還以應試教育做為指 揮棒,往往學校忽視了學生的德育教育,側重于培養成績優異的學生,導致那些所謂的差生、皮子生成為教育的盲區,出現了逃學、綴學的現象,而使之流入社會, 進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關于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些思考: 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犯罪相比較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案動機單純,社會環境對其影響較大,其作案動機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好奇、虛榮心、 逞能等,如翟某某搶劫一案,其在搶一位學生時,因該學生多次被搶,知道翟某某等人是搶錢的,便在翟某某的口頭威脅下“很老實”地“主動”將錢交出來,翟某 等人認為該學生“知趣”,便將搶得的40元錢,退了15元給被搶學生。許多未成年人犯罪后通過法庭庭審和法庭教育后,均表示是因為自己不學法、不懂法造成 了自己的犯罪,并表示悔過自新的意愿。可見他們的主觀惡性不深,易于改造和教育。 公安、檢察、法院等司法機關應在辦理具體案件中相互配合,律師也應發揮其獨特的作用和公、檢、法機關以及涉案未成年人家屬配合,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制教 育,使其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認真悔改,防止重新犯罪。公安機關在這方面尤其應發揮其作用,重視在未成年人輕微違法案件處理中,加強和家長、學校、社 區等的聯系,防止未成年人在違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最終走上犯罪道路。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要加強對其庭審中的教育,特別是判后的延伸教育,對判處緩刑的未成 年人經常同監管機關取得聯系,實現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方針,有效的預防犯罪和重新犯罪。 未成年人的教育,家庭負有重要的責任,同時社會、學校等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學校應認真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盡量減少學生流 失。家長不要對未成年子女脫離家庭的監管,更不能讓其外出打工,要隨時觀察了解未成年的思想動態。學校、家庭、社會應聯手起來,加強未成年人教育和管理, 發現苗頭及時教育,使犯罪消滅在萌芽狀態。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不僅關系到每一個孩子、每一個家庭、每一所學校,而且關系到整個民族的明天。 教育最重要的任務是培養具有全面文明素養的人。讓孩子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求知,讓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規則和秩序,懂得對自己行為的后 果負責,這是家庭、學校、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作者單位:吉林省榆樹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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